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對進境物品進口稅進行調整
- 來源:
- 鄭州米恩財務信息咨詢有限公司
- 發布時間:
- 2019-04-09 17:36:4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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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 4月8日,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發布《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于調整進境物品進口稅有關問題的通知》
4月8日,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發布《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于調整進境物品進口稅有關問題的通知》(以下簡稱“《通知》”),《通知》中對進境物品進口稅進行調整的有關事項作出了說明。其主要內容包含以下幾點:
一、將進境物品進口稅稅目1、2的稅率分別調降為13%、20%。
二、將稅目1“藥品”注釋修改為“對國家規定減按3%征收進口環節增值稅的進口藥品,按照貨物稅率征稅”。
三、上述調整自2019年4月9日起實施。
調整后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物品進口稅稅率表》為: